关于赣州稀土矿区水土环境质量监测方案优化(项目编号:ZXZN2020-GX-ZC001-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公告)
关于赣州稀土矿区水土环境质量监测方案优化(项目编号:ZXZN2020-GX-ZC001-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公告)
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委托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赣州稀土矿区水土环境质量监测方案优化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N2020-GX-ZC001-1
项目名称:赣州稀土矿区水土环境质量监测方案优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70000.00元;
最高限价:77000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 预算单价(万元) | 预算总价(万元) |
赣州稀土矿区水土环境质量监测方案优化 | 1 | 项 | 1、项目任务和内容要求 在系统梳理赣州稀土矿区现有监测系统的基础上,结合矿区水土环境污染源-汇关系与稀土开采引起的水土环境污染风险特点,查明当前监测系统所存在的不足,编制矿区水土环境质量监测方案,完善监测系统,构建能够反映稀土矿区整体水土环境状况的监测体系,指导采购人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并对监测结果分析,定期形成监测分析报告。 2、进度要求 确定供应商并签订合同后4个月内完成监测优化方案报告编制。 3、成果要求 1、赣州八个区县稀土矿区水土环境监测方案及相关图件; 2、协助采购人完成赣州稀土矿区环境监测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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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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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
方式:现场购买;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5月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17号文馨苑小区504室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会,签到时间以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或逾期递交响应供应 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开启
时间:2020年5月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磋商方式: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组成单位两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分工明确,自行确定牵头单位。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注明项目名称(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指定帐户,如联合体投标则由投标供应商牵头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全额转入采购代理机构的指定帐户(户名: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贡支行;账号:1314 1923 0000 0592 36(此账号只用作收取投标保证金,转账时须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投标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转入指定帐户。履约保证金在《赣州稀土矿区水土环境质量监测方案优化》通过专家组评审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3、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且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两周内,按合同金额的50%办理第一期合同款支付手续;2、所有服务完成,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两周内,支付剩余合同款,不计利息。
4、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以中标价为基数,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后,再按58%计取。
5、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6、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赣建招〔2020〕2号文)文件规定:
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疑似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②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③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代理机构保存备查。《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④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督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灌婴路1号赣县区总部经济大楼西塔
联系人:杨阳
电 话:0797-8122531
(2)采购代理机构: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长征大道19号文馨苑小区504室
电话/传真:0797-5551238/15770800735
邮箱:2445268965@qq.com
联系人:郭青
户名: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贡支行
账号:1314 1923 0000 0592 36(此账号只用作收取投标保证金,烦请备注项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