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自《宁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当前,宁都县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经专家组研判,决定有序恢复县内有关公共场所经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9月29日起,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有序恢复以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1.各类餐饮堂食;
2.景区景点、宾馆酒店、个体诊所、图书馆、文化馆、书店等公共服务场所;
3.全县所有公共交通服务。
二、从9月30日起,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有序恢复以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1.影剧院、KTV、酒吧、茶室、咖啡厅、网吧、体育馆、健身房、游泳馆、洗浴中心、足浴店(足疗馆)、按摩室、瑜伽馆、棋牌室、麻将馆、桌游室、密室逃脱、剧本杀场所、电竞酒店、老干部活动中心、商(协)会活动场所、民俗戏剧演艺室、月子中心等室内密闭场所;
2.校外线下培训机构、托幼机构。
三、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监所等特殊机构继续实行全封闭管理。
四、各类宗教场所继续暂停开放。
五、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大型会议、论坛、展览、展销、培训、演出、宴席等聚集性活动暂时不得举办。
六、国庆假期期间,倡导全县所有干部群众非必要不跨县流动,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区。
当前,全县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巨大。全县所有经营主体和公共场所要落实好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好监管责任,对进入人员严格实行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控制人员流量,认真做好场所环境消杀。各类经营场所从业人员严格实行核酸检测“两天一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上岗。日常巡查发现未落实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的场所,一律停业整顿,造成风险传播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调整内容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依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以后续官方公告为准。
宁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9月28日